为了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保障校园安全、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2023年3月28日下午,王广杰副院长带领地理学院中心实验全体实验教师在第二实验楼503共同学习《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
全体人员从几下几方面开展学习:
1、严格确保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立校级安全责任体系和二级单位安全责任体系,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学科专业特点,有针对性的建立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制度。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各类隐患检查,对隐患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培训和实施演练。
2、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和制度,出台规范性文件,确保具有可操作性和实际管理效应,并充分考虑学科专业特点和实验用途,及时修订更新。
3、定期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开展专业安全培训活动,并组织安全培训考试,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开展应急演练,加大安全教育宣传力度,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4、加强实验室教学、科研活动安全准入制度,进入实验室学习或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应遵守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取得准入资格后,再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或实验指导书开展实验。
5、做好实验室安全条件保障,包括经费保障、物资与设施保障,以及加强队伍建设,有充足的人力保障。
6、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建立动态管理台账,管制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须符合治安管理要求,建有危险品存储区、化学实验废物贮存站,危废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现规范化、常态化管理体制,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
(撰稿:刘鹏 初审:程武学 复审:彭立 终审:何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