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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考核办法

   一、根据学校《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实施办法(修订稿)》(川师校〔2021〕2号)文件精神,按照教务处通知要求,我院在本学期期末拟接收2022级、2023级降级转专业学生,专业调整可申请的年级、专业名称、拟接收名额及要求见下表:

接收年级

专业名称

拟接收名额

要求

2023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10

文理兼收

2023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10

文理兼收

2023

地理信息科学

10

理科

2024

地理科学

5

文理兼收

2024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10

文理兼收

2024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10

文理兼收

2024

地理信息科学

10

理科

   二、我院根据考核办法要求开展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考核方式如下:

   1.拟转入2024级地理科学专业学生考核办法

   对拟转入学生统一组织笔试(60%)+面试(40%),其中笔试内容为地理科学基础知识,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根据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学生综合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要求拟转入学生所有必修课(包括原专业课程)已有的考试成绩平均分不得低于75分,无挂科情况。

   2.拟转入其他专业学生考核办法

   对拟转入学生统一组织笔试60%+面试40%其中笔试内容为地理科学基础知识,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根据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学生综合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三、6月30日前,学院根据拟转入的实际情况完成考核工作,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按照学校文件规定,学生的专业调整申请获得学校批准后不得放弃,必须前往转入专业报到学习。

 

  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

2024年6月21日

 


附:

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彭  立  何  伟

          副组长:王广杰

          监 督: 许  可 

          成 员:甘  娜、林先成、陆  恒、周兴华、石湘芸、陈  洁、赵奕熹

 

 

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