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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考核办法

  一、根据学校《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实施办法(修订稿)》(川师校〔2021〕2号)文件精神,按照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在本学期期末拟接收2022级降级转专业、2023级转专业学生,专业调整申请的专业名称、在读学生数及拟接受名额见下表:

接收年级

专业名称

拟接收名额

要求

2023

地理科学(卓越教师2.0)拔尖创新班

2

文理兼收

2023

地理科学

15

文理兼收

2023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10

文理兼收

2023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10

文理兼收

2023

地理信息科学

10

理科

  二、我院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开展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考核方式如下:

  1.对拟转入地理科学(卓越教师2.0)拔尖创新班学生组织考核,内容包括:23241学期考试成绩加权平均分(50%)和面试(50%),按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依次录取。若学生23241学期考试成绩加权平均分低于80分,或者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对进行普通专业调整申请,拟转入地理学院的学生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地理科学基础知识。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学生笔试考核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地理科学(卓越教师2.0)拔尖创新班和普通转专业同时进行,学生可以同时填报地理科学(卓越教师2.0)拔尖创新班和一项普通转专业(分开交申请表)地理科学(卓越教师2.0)拔尖创新班优先录取,凡录取到地理科学(卓越教师2.0)拔尖创新班的学生,不再转入普通班。

  三、3月11日前,学院根据拟转入的实际情况完成考核工作,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按照学校文件规定,学生在提出专业调整申请前必须认真思考、仔细斟酌,学生申请获得学校批准后不得放弃,必须前往转入专业报到学习。已参加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转专业且被相关专业接收的学生不得申请参加本次转专业。

 

  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