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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2023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考核办法

根据学校《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实施办法(修订稿)》(川师校〔2021〕2号)文件精神,按照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学院专业调整办法通知如下:

一、拟收转专业名称和接收名额

在本学期期末学院拟接收2022级降级转专业、2023级转专业学生,专业调整申请的专业名称、接收名额见下表:

接收年级

专业名称

拟接收名额

要求

2023

地理科学

15

文理兼收

2023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10

文理兼收

2023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10

文理兼收

2023

地理信息科学

10

理科

二、转专业考核方式

对拟转入地理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和地理信息科学等专业学生的考核内容包括笔试(50%)和面试(50%),笔试内容为地理科学基础知识。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申请转专业学生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三、考核结果公示

12月12日前,学院根据拟转入学生的考核结果,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确定录取名单

对拟转专业学生的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转专业录取名单。按照学校文件规定,学生专业调整申请获得学校批准后不得放弃,必须前往转入专业报到学习。录取到新专业的学生须参加原专业相关课程的期末考核,未按要求参加考核的,将取消专业调整资格。

 


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