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依据学校下发文件和通知、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内容如有歧义处,一律以学校文件为准。
一、2020年推免生推荐类型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的实际,我校2020年推免生分为普通序列推免生、“教育硕士卓越人才培养项目”、“特殊运动人才培养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培养项目”、“特殊学术专长人才培养项目”、“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等六种类型。
二、参加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我校2020年推免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公费师范生、专升本、预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双学位及定向计划招收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所在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所列各考试、考查课程无补考纪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非外语类专业普通类学生在2019年7月前参加全国大学生外语四级考试取得四级合格证书或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含)以上;艺体类专业学生在2019年7月前参加四川省大学英语考试并取得三级合格证书或参加全国大学生外语四级考试获350分(含)以上;外语类专业学生毕业前参加全国专业外语八级考试获得合格证书。
(七)2019年7月1日前,荣获两次以上(含两次)校级及以上学习优秀奖学金和一次以上(含一次)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以正式公布文件或颁发证书时间为准)。
(八)各教学单位在制定综合评价体系时,可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且此类推荐生占用本单位推荐指标。
(九)根据教育部办公厅2015年4月30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要求,凡我校在校生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此类学生由学院推荐后,学校统一审核遴选。
(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实施卓越中学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7〕6号)及我校承担的推进实施卓越中学教师培养项目建设的需要,设立“教育硕士卓越人才培养项目”,该项目在我校具有教育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院中实施,采用“3+0.5+0.5+2”培养模式。项目学生取得推免生资格后将进入我校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其培养和管理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根据学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本年度学校在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教育学、英语、化学、历史学、物理学、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地理科学、教育技术学、生物科学、科学教育、心理学等16个师范专业中进行“教育硕士卓越人才培养项目”的推免生选拔。
“教育硕士卓越人才培养项目”旨在选拔出教学技能良好、从教意愿强烈的师范生作为卓越中学教师培养人选,该项目由相关学院自主组织选拔,采用单独报名、单列选拔的形式,占学院基础性指标。选拔形式应突出育人导向、能力导向、专业化导向和实践导向,主要应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学科知识、心理素养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等。
(十一)“特殊运动人才培养项目”。该项目计划4个指标,参与该项目选拔推荐的学生,需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报名学生为我校正式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队员。
2.在校期间有2项及以上省级以上专业竞赛获奖。
3.在校期间学习情况良好,前六学期课程考试(考查)成绩良好,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
该项目推免生须填报并提交附件6。
(十二)“特殊学术专长人才培养项目”。该项目计划指标20个,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不受平时成绩综合排名限制和英语、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规定,申请参与学校“特殊学术专长人才培养项目”竞争推荐。
1.在校期间,在中国高教学会组织的《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所认定的学科专业竞赛项目中或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学科专业竞赛项目中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或主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并有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四川师范大学的2项及以上的学术成果公开发表(增刊除外)。
2.在校期间学习情况良好,前六学期课程考试(考查)成绩良好,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
在教育部举办的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的第一完成人可直接取得推免生资格,其他完成人可申请参加“特殊学术专长人才培养项目”的竞争。
对申请参加“特殊学术专长人才培养项目”竞争的学生,学院应成立专家审核推荐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采用答辩的方式,对申请该项目学生所发表论文、主持项目、学科竞赛获奖等学术成果内容进行答辩审核,排除学术不端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答辩过程要录音录像(录音录像材料存档),答辩专家给出明确审核推荐意见并签字(审核推荐材料由学院连同学生申请及佐证材料一并报学校教务处)。学院应对学生有关申请及佐证材料、学院答辩审核情况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参与“特殊学术专长人才培养项目”推免生需提供3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包含学术成果、竞赛、奖学金、荣誉称号等获得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专家推荐材料和学院考核结论材料等。该项目推免生须填报附件3,并提交附件3、4、5。
(十三)“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单列6个指标,由学生工作部、武装部依照本文件精神制定具体选拔办法(另文通知),并负责实施。该项目申请人须满足本通知“参加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中第(一)到(六)项要求。
(十四)“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单列13个指标,由校团委依照本文件精神制定具体选拔办法(另文通知),并负责实施。该项目申请人须满足本通知“参加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中第(一)到(六)项要求。
三、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分配:
我院2020年推免生名额分配情况 | |
专业名称 | 指标 |
地理科学(其中含2个“教育硕士卓越人才培养项目”名额) | 4 |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 2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4 |
地理信息科学 | 2 |
四、在满足学校2020年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条件的同时,我院对于参与推免学生要求如下:
1、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评价成绩由前6学期专业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三个部分构成。其中三年专业成绩平均成绩占90%,专业笔试成绩占5%,面试成绩占5%。
2、前6学期专业成绩以学生前6学期专业成绩进行统计。
3、地理科学专业、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专业笔试课程为《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笔试课程为《人文地理学》;地理信息科学专业笔试课程为《地理信息系统原理》。笔试成绩由学院分专业统一命题、阅卷评定。面试成绩由学院“2020年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小组,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记分。
五、关于加分
按照学校规定,各教学单位在制定推免生综合评价办法的过程中,对于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学生,在综合评价成绩基础之上,可以根据以下规定予以适当加分考虑,具体规定如下:
1.凡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学生,可分别加4、2、1分;获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学生,可分别加2、1、0.5分;在中国高教学会组织的《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所认定的学科专业竞赛项目中获奖,按1.5倍进行加分。
2.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文化、艺术和体育比赛,获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学生,可分别加3、2、1分;获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学生,可分别加1.5、1、0.5分。
3.学生的作品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的竞赛,获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学生,可分别加4、2、1分;获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学生,可分别加2、1、0.5分。
4.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非增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学生,权威核心期刊可加4分,核心期刊可加2分,一般刊物不加分。
5.凡研究成果、发明创造成果取得专利或得到实际应用,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学生,获得专利可加5分,获国家级奖励可加4分,获省(部)级奖励可加2分。
6.申请加分的奖项或成果,如果系个人单独完成,则由作者取得相应全部加分,如果系两人或多人合作完成,则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该项目加分:
两人完成的奖项或成果:排名第一的取得该奖项或成果55%的加分;排名第二的取得该奖项或成果45%的加分。
三人完成的奖项或成果:排名第一的取得该奖项或成果40%的加分;排名第二的取得该奖项或成果30%的加分;排名第三的取得该奖项或成果30%的加分。
四人完成的奖项或成果:排名第一的取得该奖项或成果35%的加分;排名第二的取得该奖项或成果30%的加分;排名第三的取得该奖项或成果20%的加分;排名第四的取得该奖项或成果15%的加分。
五人及五人以上完成的奖项或成果:排名第一的取得该奖项或成果的25%的加分;排名第二的取得该奖项或成果的20%的加分;其余完成人均分该奖项的55%的加分。
如同时获得奖励的其他学生,未进入推荐范围,进入推荐范围的学生也只能按照上述分配办法,取得相应的加分。
7.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顶岗实习支教的学生,可加1分;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扶贫顶岗支教”(理塘县、普格县和布拖县)可加2分。
8.在校期间参军入伍的学生,可加2分。
9.不同项目的加分可累加记载,但同一项目的加分只能以获得最高分计算,不得重复计算。
10.获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团干部奖励可加2分,省级其他社会工作奖励加1分,其他在担任学生干部等社会工作方面有特长的学生,不再单独加分。
11.各教学单位在进行加分的计算过程中,加分均计算在总分内,但单个学生所有项目加分总计不得超过10分,加分后的总分不得超过99分。
12.各教学单位在加分计算的过程中,务必认真负责,仔细核查加分项目的原始证明材料,复印原始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并对加分情况进行公示。
六、其他问题
(一)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和有关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并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已经获得推免资格,但在毕业前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学校相关处理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三)获得推免的师范生若未参加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由学校统一组织的顶岗实习支教的,须参加第二学期的顶岗实习支教。
(四)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请符合条件的同学慎重决定是否参加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取得正式推免生资格的2020届毕业学生在2019年9月20日后不得放弃,学校不允许其另行报考研究生或签约用人单位。
(五)根据教育部及省招委相关文件规定,已被接收的推荐免初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否则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请各教学单位进行广泛宣传,务必通知到每位学生,并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综合评价办法由学院“2020年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执行。如有本办法未规定的情况,由学院“2020年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
2020年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9月9日
附: 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2020年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罗怀良、何伟
副组长:王石英
成员:何伟、罗怀良、杨存建、蒋贵国、王石英、张晓宏、王华静、徐留兴、程武学、潘洪义、吴贵蜀、许可、张平(辅导员)
纪委:张晓宏
专家审核推荐小组:
杨存建、王华静、徐留兴、程武学、潘洪义
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
2020年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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