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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开展2017年“硕师计划”选拔与推荐工作综合评价办法

 

    本办法依据学校下发文件和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内容如有歧义处,一律以学校文件为准。

一、培养和服务方式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学校选拔部分优秀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师计划”免试研究生,由学生与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签约聘为编制内正式教师,先在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三年,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一年,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二、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工作,具备教师资格条件。

2.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

3.志愿到有关农村学校任教,且服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

4.非外语类专业普通类学生在2016年7月前参加全国大学生外语四级考试取得四级合格证书或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含)以上;艺体类专业学生在2016年7月前参加四川省大学英语考试并取得三级合格证书;外语类专业学生毕业前参加全国专业外语八级考试获得合格证书。

5.2016年7月1日前,荣获两次以上(含两次)校级及以上学习优秀奖学金和一次以上(含一次)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以正式公布文件或颁发证书时间为准)。

6.参加学校免试研究生推荐入围,且志愿到有关农村学校任教的学生,学校优先推荐。

7.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推选学生本科所学专业包括:汉语言文学、历史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音乐学、体育教育等。

三、服务学校

2017年,“硕师计划”研究生服务学校以四川省教育厅公布信息为准,具体区域和学校待四川省教育厅公布后,学校另行通知。

四、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分配:

我院2017年“硕师计划”名额分配情况

专业名称

指标

地理科学

1

五、在满足学校2017年推荐“硕师计划”研究生条件的同时,我院对于参与推免学生要求如下:

1、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评价成绩由前6学期专业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三个部分构成。其中三年专业成绩平均成绩占90%,专业笔试成绩占5%,面试成绩占5%。

2、前6学期专业成绩以学生前6学期专业成绩进行统计,不含跨学科专业选修课程成绩,含体育成绩。

3、地理科学专业笔试课程为《自然地理学》。笔试成绩由学院分专业统一命题、阅卷评定。面试成绩由学院“2017年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小组,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记分。

综合评价办法由学院“2017年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执行。如有本办法未规定的情况,由学院“2017年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

     2017年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

领导小组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