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入数据...
 
[转]关于做好2009-2010年第一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9-2010年第一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校字〔2009〕88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提高实验室的使用效率,做好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条件

申报开放实验项目的实验室应具备一定软、硬件的条件,详见《四川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校字〔2009〕88号)。

二、开放实验项目的申报

1、各申请开放实验项目的实验室应于2009年6月30日前布置相关工作,要求项目负责人在9月10前填写《四川师范大学开放实验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简称“项目申报表”),所在实验室负责对“项目申报表”内容的真实性、资助的必要性、实验研究方向的可行性等情况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2、开放实验室所在单位应在9月21日前组织同行专家对本单位申报的实验开放项目进行评审,并随即将评审通过的开放实验项目向学生公布。

3、各单位应在10月10日前组织学生填写《四川师范大学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申请表》(见附件2,简称“学生申请表”)。并由指导教师及开放实验项目所在实验室共同做好审批工作。

4、各学院汇总批准通过的“学生申请表”和“项目申报表”,填写《四川师范大学开放实验项目立项一览表》(见附件3,简称“立项一览表”),并于10月20日前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5、自带实验课题的学生,可向实验室直接提出申请,设计好具体的实验方案,经实验室同意,填写“项目申报表”,之后的操作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6、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上报开放实验项目进行审核后,并在10月30前正式行文确定我校开放实验项目,同时核定每个开放实验项目经费资助的额度。

三、其它事项

1、开放时间为2009年10月30日至2010年9月1日。

2、开放实验项目的验收及奖励办法见《四川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相关内容。

3、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王春,联系电话:84766731

四川师范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